王傳濤
  16日上午,“高鐵一姐”丁書苗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,並處罰金25億元。其中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元,非法經營罪判處十五年,並處罰金25億元(12月16日中央電視臺)。
  從草根出身到腰纏萬貫,丁書苗的人生里寫滿了傳奇;而從腰纏萬貫到身陷囹圄,丁書苗的人生里又寫滿了“權力掮客”的人生悲劇。當丁書苗被“一錘定音”,這位曾經的富婆走入了人生的最低谷。
  行賄罪被判十五年、非法經營罪被判十五年,再加上25億的罰金,這樣的司法追究不可謂不重。然而,我們反思丁書苗一案,如果僅僅止於判刑與罰金的層面,恐怕丁書苗的發家模式仍然可能會被“複製”。在丁書苗與劉志軍等人的來往中,我們看到了“掮客經濟”的這樣一個特征:官員們利用掮客將自己手中的權力套現成金錢,而掮客們對官員的需求可謂有求必應。據瞭解,劉志軍為丁書苗在投資高鐵等方面提供幫助,丁書苗向中標企業收取好處費等方式,涉嫌非法獲利30億元,丁書苗向劉志軍和範增玉兩位高官的行賄數額高達8900萬餘元。除此之外,有媒體還報道,丁書苗還曾為劉志軍親屬被抓一事斥巨資撈人。
  然而,雖然以上天文數字觸目驚心,以上勾當讓人不敢相信,但仍然要說的是,“姦商之姦”與“貪官之貪”這些人性化的東西,都不是“權力掮客”與“掮客經濟”能夠存在的真正原因。問題很明顯,沒有劉志軍手中那無所約束的權力,也便沒有丁書苗的發跡。關鍵的問題,還在於握在高官手中的公共權力是不是得到了有效的制約,政府部門是不是正確處理了與市場之間的關係,權力清單是不是真正建立了,簡政放權是不是做到位了。
  不可否認,近些年來,政府職能轉變並不算徹底,對一些權力不喜歡放手。這也就造成了一個現象,政府權力對經濟發展管得過多、過死,許多普通的政府部門甚至都有發改委、國資委、經信部的職能。無論是什麼項目,什麼工程,都需要權力的過目與把關,大到立項,小到設計施工和監理,權力都喜歡參與其中。這也就為“權力尋租”提供了“大有可為”的空間。因此,現在我們談反思丁書苗一案,談消除“掮客經濟”,就必須消除這種權力干預過多,管得過多、過死的現象。
  值得期待的是,十八大以來,一方面,中央堅持“蒼蠅老虎一起打”,持續深入地開展反腐敗鬥爭工作,另一方面,堅持簡政放權,轉變政府職能,既要公佈“權力清單”,又要設立“負面清單”,不斷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權。這些工作,都是壓縮“權力尋租”空間、轉變政府職能的表現。這無疑對消除“掮客經濟”是有幫助的。要知道,只要有一點點的空隙,丁書苗們便會運用賴昌星的那句“就怕官員沒愛好”來發展“掮客經濟”,而官員們的那些“人性的弱點”在“掮客經濟”的攻擊下從來都是一潰千里。杜絕再次出現丁書苗式的“權力掮客”,顯然,政府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  (原標題:鏟除“丁書苗們”滋生的現實土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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